蚂蚁文学 > 从怪猎归来的路明非 > 第三十九章 七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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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红龙幼崽应该如何培养?”

    “谢邀,路明非学弟,这个问题很有探讨的价值,但是我们也没有养过红龙,所以无法为你提供意见。”

    “那么红龙幼崽吃什么?喂白米饭或者面包行吗?”

    “……”

    路明非挠了挠头发。

    守夜人论坛上回复他的那位高年级学生似乎出了趟远门,且没有再理会过他。

    “是我的问题不容易回答么?”

    “不,是你的问题根本回答不了。”芬格尔啃着苹果吐槽道。

    纵观整个卡塞尔学院,上至一百年前的昂热校长,下到现在的各专业天骄,还没有任何一人饲养过纯血龙族。

    毕竟纯血龙族的危险性是常人难以想象的。

    而如今,这个历史由路明非创造了。

    他从昂热校长那里获得了一条完全苏醒的红龙幼崽。

    这条红龙幼崽,不说是次代种,血统至少也远在混血种之上。

    一旦它成长起来,怕不是几口火焰就能淹没整个卡塞尔。

    但就是这么恐怖的纯血龙族,现在竟然被路明非的气势吓到和个乖孩子一样缩在角落里面。

    可怕。

    芬格尔扔掉苹果核,拍了拍手,双眉微微颤动。

    “师弟,我想我可能要换个宿舍了,和你住在一起有点危险。”

    “好的,再见,不送。”

    “这么无情啊!其实我是说笑的。”

    路明非毫不犹豫的回答让芬格尔嘴角一抽,他现在还不能离开对方身边。

    “可惜了。”

    路明非叹气,为自己不能远离某个T病毒而感到惋惜。

    “你打算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先养养看呗,我挺喜欢这个小家伙的。”

    路明非用食指勾起小红龙的下巴,在它颚叶处搔挠着。

    光是看外表的话,小红龙和长了翅膀的蜥蜴似的,很是吸睛。

    能养个这种宠物带在身边,还蛮拉风的。

    除了难调教也没什么其它缺点了。

    而小红龙则略带绝望地闭上双眼,任由他在自己身上肆意妄为。

    如果纯血龙族被混血种当宠物养这件事曝光了,可能龙生就结束了吧!

    不过那又能怎么办呢。

    眼前这个混血种,光是歪嘴一笑,就让它有种要被做成菜肴端上餐桌的危机感。

    不敢动,也不能动。

    动就完了。

    没关系,等自己长大、实力变强以后,定要这人好看。

    小红龙屈辱地想。

    “来,吃苹果。”

    对方抛出了削好的苹果片。

    龙是吃肉的!怎么可以吃这种低等的果食!

    它咆哮着抗拒。

    “吃不吃?”路明非眯起眼睛,瞳孔中隐约有杀气闪过。

    呜呜!

    为了生计,小红龙不得不吞下苹果片。

    “给它取个名字吧,宠物还是要有名字才像话。”芬格尔提议。

    路明非也觉得他说的在理。

    宠物没名字就失去了灵魂。

    异世界养的艾露猫都有名字,威风凛然的红龙怎么能没有名字。

    “叫小红如何?”芬格尔说。

    “你怎么不让你妈给你取名字的时候叫小红呢?”

    芬狗的取名水准就和图书馆扫地阿姨的扫帚是一个等级的

    “不是啊,主要是我听说你们中国都喜欢给宠物取名小红小白大黑这种,我以为你也好这口。”

    “谢谢,不喜欢。”

    芬格尔成功打消了路明非对他偶尔靠谱的印象。

    这个家伙,从来不会在有用的时候派上用场!

    最后取名的重担还是落在他自己肩膀上。

    他首先排除各种大小之类的俗套称呼。

    然后也不能叫旺财、发财、来福这种经典中国喜气名。

    红龙……

    路明非用笔在纸上勾画着。

    他忽然想到了某个名字。

    自己在异世界的那条艾露猫,被相棒取名叫做“鸣枫”。

    因为那是一只红白相间的艾露猫。

    鸣这个字在异世界有纯洁、白色之意,枫是枫叶,火红烂漫。

    那么这条红色的小龙也可以模仿相棒的创意,用象征颜色的单字来取名。

    “就叫夕吧!”

    “夕?”

    “夕阳的夕。”

    路明非写出这个字,芬格尔瞬间懂了他的意思。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哪怕是一个字,他也看出了中间的寓意和美感。

    “牛哇,取名字有一手。”

    芬格尔笑着朝红龙幼崽道:“以后就叫你小夕了。”

    小红龙:“……”

    “不喜欢?”

    路明非手中的水果刀在桌面摩挲。

    小红龙瞪大龙眼,拼命点头。

    “喜欢就好,以后我叫小夕,你得应我知道吗?不然我这个人有时候比较冲动,一时怒火攻心……”

    水果刀笔直嵌入到电脑桌里。

    “会收不住手的。”

    小夕:“唔~唔~唔~”

    ……

    卡塞尔学院,瓦特阿尔海姆研究所。

    一帮人正围绕着青铜长匣站成一圈。

    “打开么?”古德里安问。

    “开,有什么危险我来承担。”昂热抽着烟,表情淡定,“这可能是龙王诺顿留下来的宝物。”

    “炼金道具。”一位眼角有着长而深邃伤疤的中年男人判断。

    对他的判断,曼斯不可置否:“毕竟诺顿的能力就是锻造炼金,家里藏点炼金道具无可厚非。”

    只是这炼金道具的气场压迫感过于强大了一些而已。

    古德里安将匣子拉出一道缝隙。

    磅礴恐怖的气息流散而出。

    在场都是学院资历颇深的教授和研究学者,此时却也有些心悸。

    “这是……”

    随着长匣打开,炼金道具完全暴露在众人眼皮底下。

    那是一整排插在长匣上的冷兵器。

    有斩马刀,也有直刃剑,还有亚特坎长刀……世界各国的名刃都能找到,一共七把。

    好几位当场认出来这几把武器真实身份的教授不禁吸了口凉气。

    “七宗罪!”

    昂热将燃尽的烟头扔下,狠狠用脚蹂踩了两遍。

    此言一出,没认出来的人也认出来了。

    七宗罪,那是龙王诺顿亲手打造的炼金武器。

    记载中,龙王诺顿是愤怒的君主,他认为龙族的没落是因为七宗罪孽降临在龙王们身上导致的。

    所以他打造了七把武器,分别代表了傲慢、妒忌、暴怒、懒惰、贪婪、暴食和色欲,用来审判龙王的罪恶。

    在龙王级的炼金术之下,这七把武器中的任意一把,都有着轻易撕破龙王肉体的能力。

    可以说,它们是炼金术的巅峰,最完美的屠龙武器!

    “带回来不得了的东西了啊。”

    望着长匣上龙文书写的“凡王之血,必以剑终”八个大字,曼斯怔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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