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替父从军,我带着花木兰搞基建 > 第三十二章 大腿驾崩,叶男哭晕在厕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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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叶男心里都快哭死了,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融入这个时代的乐趣,突然给她说刚刚抱上的大腿子没了。

    那么的突然,没有一点点防备,就这么懵逼的回到了陷阵营的驻地。

    本来叶男都准备衣锦还乡荣归故里,但是天子驾崩,满朝文武都要去给天子守灵。

    陷阵营一众将领的脸色都不是很好看,特别是王守义,他可以说是跟着拓跋嗣一路南征北战,对于天子的信仰已经到了死忠的地步。

    如今拓跋嗣驾崩,着实把王守义打击的不轻。

    吩咐好陷阵营里的一应事务,王守义带着叶男和南宫正二人,披麻戴孝的便从陷阵营出发,前往平城皇宫准备去见皇帝最后一面。

    叶男还是第一次给人披麻戴孝,拓跋嗣大叔为人其实很不错,叶男能走到今天就数他功劳最大。

    给他披麻戴孝,叶男心里倒是没有一丁点儿抵触,但却很伤心。

    和花木兰的约定,注定遥遥无期了。

    而且听说那黑脸太子才十六岁,要他打垮柔然人的话,估计有点儿悬。

    三人无话,随老王在皇宫门口登记,然后在一位小太监的带领下,前往了西宫。

    叶男不时抬头好奇的打量这座由鲜卑异族建立的皇宫,她很意外,这些亭台楼阁和汉家的居然没有两样,都是按着汉庭布局所建造,大气,威严,气势磅礴。

    西宫,此时天子灵前已经跪满了人,当朝太尉,司空,廷尉,林林总总百十来人挤满了宫殿外的空地上。

    再往里便是天子的妃嫔,以及跪在天子灵前的太子拓跋焘。

    王守义带着叶男和南宫正恭恭敬敬来到天子灵前叩拜,然后老王眼中更是含着泪水和太子行礼。

    太子拓跋焘在一人的示意下麻木的回礼,然后王守义便告退,到宫殿门口领着两人找了个位置跪下。

    叶男回来的时候天子已经驾崩两天。

    所以此时群臣和太子看起有些蓬头垢面,天子的那些后宫喉咙已经哭哑了。

    而背后主持这重大场面的人,居然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女人!

    她既不是天子拓跋嗣的妃子,也不是拓跋焘的生母,在东宫,她只是担任太子养母的身份而已。

    她就是窦霓裳,窦氏!

    迎来送往时,都是她在提醒着太子回礼,然后吩咐着太监宫女们大小事务,忙得不可开交。

    几丝缭乱,微微带油的头发毫不影响她的沉稳干练。

    叶男好奇的看着窦霓裳,她感觉这个女子仿佛才是真正的古代完美女子,便用胳膊捅了捅南宫正,问道:“她是谁啊?”

    南宫正小心翼翼的左右看了看,发觉没人注意他才小声说道:“太子养母,窦氏。”

    窦氏,好像也没有出现在课本上啊,西汉倒是有一个窦太后,但是这年代又对不上,这么完美的女性,她到底是谁?

    叶男不由得对这位太子养母产生了兴趣,看着也才三十出头的模样,怎么能在皇宫里有这么大的排面?

    其实不止叶男有这个疑问,跪在地上的大臣们也想知道为什么窦霓裳会出现在这里。

    他连天子的女人都不是啊!

    而干出这个操作的正是太子拓跋焘!

    他一个半大小子哪里懂这个啊,还是窦霓裳让他派人连夜请当朝博士祭酒崔浩,才制定好了天子驾崩后的章程。

    叶男这一跪,就跪了一天一夜!

    期间有太监宫女提上来的小米粥和咸菜疙瘩,丧礼,都是吃这个。

    好不容易熬到了第三天,天子出殡,一群和尚打头,微眯着眼念念有词的走在前头,叶男一群人跟在后面。

    天子家的葬礼来的是和尚,不是道士,这和北魏敬佛有很大的关系。

    叶男倒是没敢在天子的灵堂前摸鱼,想想都是一件有失道德和敬畏的事情,所以一天一夜没闭眼,直接熬成了个熊猫眼。

    浑浑噩噩的跟着队伍向前,此时已出皇宫。

    平城的老百姓自发的组织了起来,为他们的天子送行,几里长街,都跪满了百姓。

    拓跋嗣在位期间可能打仗没有那么厉害,但是其他方面可谓是天子的楷模,活活把自己给累死。

    老百姓在他治下活得很滋润,自然怀念这位仁君天子。

    此行的目的地是云中金陵,乃皇室起源之地,落叶归根的思想哪怕在古代也是根生地固。

    天子,似乎早就给自己选了个风水宝地。

    几天后,天子下葬,太子带着文武百官这才返回平城,准备登基事宜。

    叶男回到陷阵营睡了好几个时辰,人才从那种懵逼的状态中缓过来。

    老王把自己关在帐篷里,不知道在鼓捣着什么。

    而此时已经是八月立秋之时。

    正午的阳光格外耀眼,叶男带着亲兵刘宝走在平城的街道上,眼睛都快挑花了。

    刘宝自从新兵训练接任叶男扛大旗的重任后,在北伐战场上还就真的当了两月吉祥物,导致分配战功的时候只能升个亲兵队正。

    还被老王分配到了叶男手底下,这下,压力来到了刘宝这一边。

    都是一个村出来的,叶男已经成为了北魏军中的冉冉之星,刘宝只能混个亲兵队长,他晚上没少藏在被窝里哭。

    逢人问起,就说是想爹娘……

    叶男此时指挥着刘宝,大包小包的东西就往他身上挂。

    “这烧鸡看着不错,估计妹妹们喜欢吃,买了,小刘你赶紧跟上啊,让你提个东西你磨磨唧唧的做甚?”

    反观刘宝,背着一个巨大的包袱,双手根本就不得空,十根手指都提着大包小包用油纸包裹的食物。

    “将军,我已经提不下了啊!”刘宝都要哭了,就没见过这么能买东西的人!

    看看买了些什么,烧鸡,酥饼,糖葫芦,衣服八套首饰一副。

    就连四处东张西望的黑风也没有逃过叶男的压榨,背着一大块牛腿肉把它隔应坏了!

    谁家这么用汗血宝马的?

    真是不拿汗血宝马当马,当苦力用啊!

    叶男过足了买买买的瘾,可把刘宝累坏了,急中生智的他在叶男出城时果断选择跑路。

    “将军,陷阵营新兵即将入营,南宫校尉约我操练新兵,就不陪你回去了。”城门下,刘宝信誓旦旦的说道。

    而叶男所买的东西,居然被这厮用一个大麻袋打了包!

    “哼!怪不得你这厮不骑马,原来是怕本将军使唤你是吧?南宫正是吧,我回头找你们算账,我先回家了。”

    叶男单手提起麻袋,双腿一夹,黑风便如一道闪电般窜了出去。

    归心似箭的女儿要回家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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