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魔眷Ⅰ·白色死神 > 二十七、雨夜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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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岁初睡醒了,从课桌上支起沉重的脑袋。

    ​教室里一个人都没有,灯都灭了,一片漆黑,黑板报上的伟人披星戴月,他用深邃的目光注视程岁初,伟人边上还配有一列赵洛伊写的正楷大字: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鬼知道赵洛伊的书法为什么会那么好,比任雯绮都好得多,楷书正气凛然,行书如走龙蛇,就好比是吸人阳气的女鬼有大家风范,兴风作浪之余会端坐湖心大弹古琴。

    ​这枝高傲的高卢鸢尾出生于浪漫之都巴黎,被米其林法餐喂大,在塞纳河畔听艺术家街演,在香榭丽舍大道晨跑,偶尔骑一匹矮脚马在自家庄园溜圈,但她竟然不崇拜拿破仑、戴高乐,她也不喜欢雨果、玛索苏菲、姆巴佩,她和无数父老乡亲一样崇拜伟人。

    ​那天文艺委员在课余时间出黑板报,她没去和小姐妹们喝咖啡,也没接受隔壁大学校草邀请去逛画展,叼着一根棒棒糖回到教室,问文艺委员要了一只白色粉笔,她把粉笔掰断,锉平截面,踩在一张凳子上,气势如虹写下这句名言。

    ​三两个同学围在她溜须拍马,后排窗边座位上的程岁初突然惊醒,他被粉笔的碎尘攻击了,十分不像话地打了个大大的喷嚏,一转头看见赵洛伊站在名言下对自己比中指,心里还有点乐呵。

    ​他的人生理念和这句话差不多,不过要把“心”换成“钱”: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钱人。”

    ​这句话看上去就顺眼不少。

    ​不过程岁初还是更喜欢那句“天下无名氏,都是有心人”,出自《天涯明月刀》,陆德臣有段时间搞网恋,老把这句话挂在嘴边,以示自己侠胆柔肠。

    ​下雨了,风吹响窗外的白桦林,夹杂雨点的冰凉寒气弥漫了进来,冷得人直打哆嗦。街上的灯光迷蒙,好像在天边一样远,整座校园孤孤寂寂的,被雨完全淹没了一般,千百万年后就会变成水下遗迹。

    ​不知道她有没有带伞......

    ​程岁初下意识地这么想。

    ​“该死!”他骂了自己一句。

    ​自己都没有带伞,考虑那个白痴干嘛?

    ​程岁初已经连续两天没有见到许凝了,她的座位一直空着,被旁边的人拿来下国际象棋,有时候当化妆柜用,现在堆放着杂物。

    ​鬼知道她去干嘛了,班级里没有人讨论这件事情,就好像她不是这个班上的学生,学号38、姓“许”单名“凝”的女生似乎从来没有踏入过这间教室。

    ​转校来的那天也是如此,她一个人站在讲台上,有点胆小,但满怀期待,扯东扯西地介绍自己,然而班上基本没有人在意她。

    ​那时候自己看了很久窗外的风景,颈椎有点僵硬,于是扭了扭脖子,无意间和她对上视线,她俏皮地冲自己吐舌头,眨了一下眼睛。

    ​古灵精怪。

    ​程岁初第一时间想到了这个词。

    ​它常被用来形容诸如“黄蓉”之类的女子,桃花岛出生的盖世女侠,聪明伶俐、动若脱兔,会唱歌会跳舞,武艺高强不说,还非常博学,这么完美的人设只存在于小说中。

    ​“古灵精怪”放在许凝身上,可就不是褒义词了,完全可以用神经错乱代替,也就是脑子不正常。

    ​笨拙、没眼力见、邋里邋遢、天真幼稚,老爱做白日梦、不长记性、唱歌跑调、舞姿像跳大神、品味差、嗅觉系统大有问题,用的香水难闻的要死,甚至不如洁厕灵。

    ​这么愚蠢的人设小说都写不出来。

    ​别墅一楼至今留有她的味道,那股廉价的香水味,连着两天,程岁初打着哈欠走下楼,每次都会被那股难闻的气味迷昏脑子,恍惚间,餐桌上坐着一位麻雀般的少女,她把头发随意地扎成马尾,如往常一样大把大把往嘴里塞东西,吃相特别难看。

    ​晨风拂面,风铃孤零零的响,家里冷冷清清的,一切都恢复原状,他分辨不出来她常坐的是哪把椅子,她应该不会再回来了。

    ​程岁初心里很明白,她搬走了,准确来说是被自己赶走了。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程岁初说不上来,反正不是很好过,大概是弃养了一只宠物,一只小猫?或者兔子?

    ​他离开教室,顶着雨走进私人车库,一屁股钻进车里,第一时间打开空调。

    ​手腕上的勒痕触目惊心,它来自于那个难看得要命的小米手环,曾经程岁初绞尽脑汁想把它摘下来,甚至想过干脆把手锯掉,现在它没了,自己却有些不适应。

    ​哪条狗那么傻,会怀念囚禁自己的狗链?斯德哥尔摩犯了?

    ​程岁初把袖子拉低,点亮车机,打开歌单,看见一水的小暖歌。

    ​《夏天的风》《红装》《房间》《云烟成雨》《魔法药水》

    ​大概是睡得太久了,程岁初的脑袋昏昏沉沉的,他在她的歌单里翻来覆去,点了一首周杰伦的《暗号》,趴在方向盘上继续瞌睡。

    ​副驾的门忽然被打开,程岁初用余光去看,见到一个女生坐了进来,穿着苏黎世制服,头发不长,身上的味道难闻的像榴莲。

    ​“呵,你不是说不想再见我了吗?”程岁初笑了,“女人果然口是心非,如果你诚恳道歉的话,我不是不能......”

    ​“你好像认错人了。”女生面无表情。

    ​她的声音很清冷,缥缈空灵,自带修音效果一样神奇,每个音节都像是用音键敲出来的,如听神语。

    ​程岁初吓坏了,他惊恐地抬起头,发现副驾的女生不是那个辛德瑞拉,而是狂拽冷酷的狮子王江筱末!

    ​“你,你的伤痊愈了?”程岁初一时间结巴了。

    ​“我身上有她的香水味对么?”江筱末问。

    ​她的语气有点波动,她特地用了这种话术,用了香水有毒的歌词,程岁初不确定她是不是在讲冷笑话。

    ​“她现在和我住一起,近期在单独执行特殊任务。”江筱末说。

    ​“别搞错了,我对她的去向不感兴趣。”程岁初撩了下头发,很臭屁地把领口敞开,喜形于色,哪还有什么低落可言。

    ​今天可真是个好日子!

    ​那个女生姓甚名谁有什么重要?她算老几?谁关心她住哪?她执行什么任务和自己有关系吗?哪个男人那么缺心眼会为她担心?有那个必要嘛?

    ​拜托,眼前这位江小姐可是万千少男的梦中情人,美食天王阿虏都难以俘获的绝世珍馐,简直是桃花岛黄蓉与古墓小龙女的结合体,但凡自认主角所必须攻略之人。

    ​她一出场,路人甲怎么能不靠边站?

    ​等会儿,江筱末说她和路人甲住在一起?

    ​该死,她可别被花痴病感染了,还有白痴病、油头病、手汗病,那个女生身上的病毒可太多了,堪称生化母体!

    ​“离你越近,越能看到千奇百怪的丑态。”江筱末说,“这是许凝的原话。”

    ​“所以你在我身上看到了什么。”程岁初笑眯眯的,“丑态么,我看未必。”

    ​他知道江筱末对自己的印象不太好,不过并没有沮丧。

    ​只要女生愿意和你聊,那就是好事,不管是损你还是夸你,至少你们有话可聊。

    ​这是陆德臣传授给他的泡妞经验之一。

    ​他暗叫不好,心想自己大概已经中招了,被许凝的花痴病传染了!病症还不轻!

    ​江筱末没有回应,她把自己的牛津布双肩包扔到后座上,然后双手抱胸,闭目养神。

    ​程岁初愉快地吹着口哨,切掉那个白痴留下的歌单,换了一首动感激情的流行乐《Ferrari》。

    ​在公路追逐晚霞要听梁博的《日落大道》,任情绪肆意流淌,然后把它们通通抛在脑后,全身心享受片刻美景,直到黑夜来临;假期自驾游要放许巍的《蓝莲花》,把窗户摇到底音量调最高,一边跟着唱一边对生活说去你妈的;但如果你的座驾是世界上最拉风的顶级跑车法拉利,而你副驾刚好有一位美丽动人的妹子,放这首歌就对了,你只管把油门踩到底,直到你和你的跃马合二为一,乃至不在意副驾的人姓甚名谁。

    ​程岁初有点后悔,罗马是一台平平无奇的Grand Tourer,开着它泡妞多少差点意思,早知道就让老爸送自己一台拉法,再不济SF90也成。

    ​“看过《穆赫兰道》吗?”程岁初问。

    ​“送我去学校后街的便利店。”江筱末闭着眼睛说。

    ​眼见妹子不愿意理睬自己,程岁初没有生气,保持着微笑,唤醒手中这台温顺的跃马,在雨中极速驰骋,杀到学校后街。

    ​“帮我买一包湿巾。”江筱末依旧闭着眼睛。

    ​“很乐意为您效劳,我父亲常说,对淑女永远不要吝啬鲜花与微笑。”程岁初说,“稍等片刻,我马上就回来。”

    ​他戴上一只口罩,走进便利店,拂去身上的雨水,顺手挑了一支防风打火机。

    ​他经常光顾这家便利店,每次都会戴好口罩,因为这里的味道实在太难闻了,关东煮、烤肠、肉串的味道混在一起,尽是些廉价的工业食材,简直令人反胃。

    ​现在是夜班时间,店员只有一个人,还挺面熟的,程岁初抛着打火机,用另一只手指向收银台后方的货架,“给我拿一包......”

    ​程岁初说不下去话了,因为眼前这个眼熟的店员,略带忧郁的长发大叔,狰狞说着“我要把你们全部杀光”,然后当着自己的面变身成一头人狼形态的恶魔!

    ​B级恶魔,牙狼!

    ​他的真实身份竟然是一个上夜班的便利店店员!

    ​“搞什么!?”程岁初吐槽道,“帮女生买包湿巾而已,用不着被判死刑吧!?”

    ​他转身冲出店门钻进车,发现副驾的江筱末已经失踪了,后座的书包也被带走,而牙狼冲破便利店的玻璃门,凶相毕露,催魂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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