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人人都说我是死神 > 第三十七章 小姐找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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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的饰品都是纯手工制作,比前世某些景区店铺里卖的那些机器缝制的荷包香囊要精美的多。

    丛业没跟清云客气,她在铺子里转了一圈,选了一方帕子。

    帕子一角绣了一枝红梅,帕子是细棉布的,十文钱一块。

    因着清云的关系,掌柜的只收八文。

    清云正要付钱,旁边一个身穿红裙的姑娘朝丛业伸手,“这帕子能不能让给我?”

    丛业直接将帕子收起来,“不让。”

    那红裙姑娘眼睛一瞪,朝着掌柜的说,“我出十二文,卖给我。”

    这帕子是掌柜的自己绣的,上头红梅娇艳欲滴,跟真的一样,掌柜的只绣了这一方带着红梅的帕子。

    话说和气生财,掌柜的圆场,“这位小姐,不如这样,你再等两日,我重新绣一块,也收你八文,如何?”

    那姑娘脸色更不好了,“我缺你那两文钱?”

    “我就要她的这一块。”

    掌柜的笑容不变,“这可不行,人家先看中的,我不能坏了先来后到的规矩。”

    “你当真不卖?”红裙姑娘脾气不太好,她一巴掌拍在掌柜的面前的柜子上,“我劝你考虑清楚。”

    “楚珍小姐,你别强人所难。”不稳的柜子颤了颤,掌柜面上仍旧一派和气,语气却比方才冷淡许多,“若我这小铺子里没有楚珍小姐看得上的,那请你去别家看。”

    红裙姑娘抬头,突然愤恨地盯着掌柜的看,“你知道我?”

    掌柜的叹口气,“楚家的小姐,谁不认识?”

    楚家在镇子上开米铺,因楚珍刚出生时,楚老爷就谈成了一笔大生意,自此楚家的生意越做越大,楚老爷就觉得楚珍是旺他的,一直将她当掌上明珠待,楚珍在这镇上可谓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楚珍的衣裳饰品都是家里养的绣娘专门给她做的,楚老爷也会专门派人去府城,甚至京城去买最时兴的款式。

    楚小姐不该踏足她家这种小铺子才对。

    啪——

    楚珍又拍了一下柜子,“既然你知道我,那你也应该认识高严才对。”

    掌柜的面上终于没了笑。

    “我就相知道你到底是拿什么勾引高严的?”楚珍挑剔地打量掌柜的,语气是掩饰不住的嫉恨,“你一个带着孩子的寡妇,整天勾引清白公子,你还要不要脸?”

    这话一落,铺子里的客人齐齐朝掌柜的看去,纵使掌柜的日日做生意,早练就了喜怒不形于色的本事,楚小姐这话还是让她有些难堪。

    “楚珍小姐,还请慎言。”

    掌柜的不过开了个小小的铺面,根本无法与楚家相提并论。

    若不到万不得已,她是不愿惹怒楚珍。

    楚珍却更怒了,她用力掀掉眼前盛放香囊的一个秀气小竹篮,“你让我慎言?若不是你勾的高严心悦你,他怎会不愿与我成婚?”

    铺子里的客人看掌柜的眼神顿时变了,多数都是嫌弃,有的准备买饰品,索性放下东西,不买了。

    “我没有。”掌柜的吸了口气,压下心里酸涩,“我与高公子不过是萍水相逢,当初他帮过我,我对他只有感激,并无旁的心思。”

    正如楚珍所言,她是个死了男人的寡妇,带着一个孩子,且她还比高公子大了三岁,高公子是读书人,学问好,日后定会高中,她怎会跟高公子攀上关系?

    楚珍却不信掌柜的,她又要随手拨掉另一个竹编小篮子,里头放的是香囊。

    只是她还未碰到,清云却先一步将篮子拿走。

    “你又是谁?”楚珍打量清云,见清云容色比她亮眼许多,心里像是打翻了一坛子醋,她恨不得撕了清云这张脸。

    楚小姐最不甘之处就是她的容貌随了她爹。

    她爹宽脸庞,高颧骨,厚嘴唇,皮肤还黑,个头也不高。

    楚珍小姐知晓镇上的人都在背地里笑话她,笑话她女身男相。

    她骨架也不如一般姑娘纤细,不管她家世多好,站在人前,她总是那个最不起眼的。

    也因她实在是其貌不扬,楚珍总更愿意在穿着上打扮自己。

    她是非上等绸缎不穿的,用的胭脂水粉也都是着人专门去京城买的。

    只是越是在意,越是不伦不类。

    清云没理会楚珍,她将篮子放在另一边长案上。

    等清云再回来,楚珍视线在掌柜的跟清云身上转悠个来回,她想的有点多了,楚珍指着清云,“她不会是你找来勾引高严的吧?”

    楚珍小姐这般想也不是没来由的。

    她的家世莫说在镇上,就是放眼全县,那都是数一数二的,高严家在镇子北面一个叫草埔的村子,他可称得上是寒门贵子。

    高严长得清隽,为人和善,学问做得好,如今在县城读书,已经过了童生试,还是头一名,如今是秀才,楚珍打听过,高严打算明年参加乡试。

    先生断言,若无意外,高严必然会过乡试的。

    楚珍是两年前与高严有过一面之缘。

    那日大雨,她从县城回来,马车陷在半路,是路过的高严帮忙。

    高严被雨淋的狼狈,可丝毫不损他的俊美,反倒让楚珍生出一股疼惜。

    回去后,她始终忘不了高严。

    一直被楚老爷捧在手心,楚珍向来是要什么有什么。

    高严是她长这么大,唯一心动过的人,她势在必得。

    楚老爷也派人打听过,他也心动。

    他生意做的大,可终究只是商户,若想在县城,甚至府城,乃至京城开铺子,还得有过硬的背景。

    以高严的本事,中举是板上钉钉的事,与其等到日后被人榜下捉婿,他更想早早将人定下。

    高家贫困,楚老爷亲自上门提亲,若他跟自家女儿成亲,楚老爷日后负责高严赶考所有费用,还会分别在府城跟京城给夫妻二人置办宅子。

    只是高家爹娘做不了儿子的主,待高严旬假回家,楚老爷又亲自去了一趟。

    高严不为所动。

    可楚珍却不死心,她隔三差五就去县城学院找高严。

    高严每每都避而不见。

    楚珍却屡败屡战,甚至堵到高家门口,她强行给高家送去粮油米面,绸缎布匹,还给高家爹娘送了人参鹿茸,又给高严买了笔墨纸砚。

    高严严词拒绝,一向温和的人罕见的发了火。

    楚珍委屈难过,消失过一段时日,却忘记派人跟踪高严。

    前几日她收到消息,说高严看上了镇子上一个寡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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