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聊斋之帝国崛起 > 6狮头。头狗。鬼子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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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荒二年春,漫长的冬季终于结束了,融尽积雪的荒原,开始展露出片片嫩绿的草芽,又到了动物繁衍的时候,狮头已经具备了成年獒的基本体态和力量,两兄弟天天带着它猎杀血狼的族群,因为周楷知道,雪狼是荒原上最记仇的物种,去年冬天弟弟杀死了狼王的儿子,这就意味着整个雪狼家族会一直暗中等待时机,并伺机猎杀桢儿。

    作为大哥,身体单薄的弟弟是他最大的软肋,周楷不敢让弟弟远离自己的视线,他决定先下手为强,找到雪狼群,并逐一消灭它们。

    很快,狮头便嗅到了血狼的踪迹,几番跟踪终于找到了血狼的老巢,这是界山半山腰里的一个天然溶洞,三只雪狼不定时的出洞猎食狐兔,母狼却从未现身,周楷预测,或许狼王没有挺过腹部的刀伤,天寒地冻的密林深处,死去的母狼自然成了儿子们的果腹之物。

    周楷设下埋伏,第一夜便射杀了三匹雪狼中跑的最慢的小弟,剩下的两匹雪狼转眼间便消失在夜色之中,两兄弟带着狮头暂时回家,猎人都知道,野狼是不会轻易舍弃老巢的,一周后,两兄弟再次设伏,春寒料峭中,雪狼兄弟果然出现在了密林中,这次周楷不再犹豫,一声喝令,狮头箭一般冲向头狼,雪狼几次吃过大亏,并不恋战,无奈狮头追的紧,在密林里绕了几圈,终于被周楷逐一射杀,此后,方圆几十里消失了狼群的踪影,狮头成了这块领地新的主人。相应的,荒原上开始野兔泛滥,并很快引来了一群猎食的野狗。

    作为同类,狮头无意伤害这群不请自来的入侵者,或者说它不屑于搭理它们。

    直到有一天这群野狗偷空打劫了周家所有的肉干,打猎归来的周楷命令狮头,找到这群入侵者并征服它们。

    为何不是消灭它们,像围剿雪狼那样?

    因为周楷心中清楚,不管是虞七的溃兵,或者鞑子的追兵,他们早晚还会转到这里,收服这群野狗为我所用,敌人来了及时报警,大家也有时间躲避,毕竟单虎难敌群狼,跑慢了,溃兵的弓箭可不长眼睛。

    接到指令的狮头独自跑向荒野,它敏锐的嗅觉很快便确定了野狗的方位,一个时辰后,野狼般狡猾的狮头,成功的征服了狗王最健硕的爱妃,并把它带到主人面前。

    “好狗”,周楷捋了捋母狗黑亮的毛发,“狮头,干得漂亮,冲天一怒为红颜,为了这条母狗,头狗一定会找到这里。”

    果然,打劫周家的强盗狗头,再次带队闯入狮头的领地。

    “汪呜”······跑在狗群最前头的杂毛头狗率先嗅到了狮头的气息,一声令下,狗群立马兴奋起来,阵型也从原来的两路纵队变成一字排开,头狗居中,奋力奔跑,两侧群狗狂吠,舍命追赶,荒原深处一时尘土飞扬,暗无天日,沿途草丛中觅食的野兔、狐狸之流无处藏身,只得舍了幼子东奔西跑逃命去了。

    正是狮头抢亲,殃及狐兔,而白狐寒酥亦是由此闯入了桢儿的生命之中。

    狗群跑的很快,须臾间赶到周家对面丈八之地,头狗居中布下阵来,身边四只健硕的雄狗昂然坐立,能够坐在头狗身边,一定也是身经百战的大将,其余众狗拱卫四将身后,齐声大吠。

    而狮头身边,只有一只犹豫不决的黑狗,或许此时它在斟酌,是留在新欢身边,还是回归旧爱巢穴?

    杂毛头狗摆摆头,众狗立刻鸦雀无声,看来这群畜生还是蛮有组织纪律的。

    桢儿仔细观察杂毛狗头,就见它身高体壮,阔嘴尖牙,论个体竟然大了狮头半个身位,左边的半拉耳朵和右腮斜长的疤痕是它久经沙场的见证。

    担心狮头吃亏,低声问道:“哥,我们帮不帮狮头?”

    周楷摇摇头,淡然说道:“畜生之间的事嘛,就由畜生自己解决吧。”

    两兄弟说着话,就见杂毛狗头瞟了一眼身边的大黄,大黄心领神会,昂首阔步走到阵前,这位身经百战的战将打心眼里蔑视眼前的对手,乳臭未干的半大小子也敢拐骗狗王的爱妃,简直是活腻了。

    而狮头第一次单独作战,心中不免惴惴不安,但是大黄挑衅的目光立刻点燃了它心中的怒火,它又想起地洞里三十三天炼狱般的厮杀,而它最后的对手-----二哥也是一身黄毛。

    看到狮头目光呆滞,大黄以为它怕了,暗自积蓄力量,一个俯冲突然高高跃起,意欲用自己的体重将对手牢牢按在地上,剩下的就是将锋利的尖牙轻松地插入它的喉咙

    狮头眼中闪过一丝鄙夷之色,这样愚蠢的动作,自己在主人身上不知吃过多少亏,立刻一个侧翻,前爪如钩闪电般划过大黄的肚皮,随着一声哀嚎,倒地的大黄伤口处露出一串红白相间的肠子------

    (没有外科大夫,活不了了)

    杂毛狗脸一阵抽搐,左右各看一眼,两只黑白色的斑点狗像是一对孪生兄弟,一左一右靠近狮头,同时发起进攻,意欲使对手首位不能兼顾。

    但是百密一疏,两只斑点狗忽略了狮头铁扫帚一般的尾巴。

    就见狮头一个九十度回旋,尖利的犬牙牢牢咬住身前斑点狗的颈骨,同时,粗大的尾针狠狠扫过后者的眼睛。

    斑点大哥分明听到自己的颈骨发出一声轻微的‘咔嚓’声------

    伤成植物狗,动不了了!

    而斑点二也好不了那里去,一双狗眼再也看不到这个花花世界了------

    (不知深浅的东西,瞎了你的狗眼)

    汪汪、玩完,玩完、汪汪······

    狗群里一阵哀嚎,四大金刚转眼毁了仨,头狗瞄了一眼身后,最后那只黑金刚小舅子早已抖成一团,脚下一团骚气。------

    吓尿了!

    头狗知道今天遇到了狠角色,但是它还有最后救命的一招。

    但见头狗小心翼翼的走近狮头,低头耷拉眼,突然翻滚在地,露出自己柔软的肚皮。

    这畜生审时度势,降了。

    狮头一声长啸,群狗立刻欢声雷动迎接新王的诞生,这个整天跟在主人身后的配角,第一次感受到了胜利的喜悦、攫取权利的满足,虽然这份喜悦和满足是建立在他人痛苦的基础之上,但是这就是现实,这就叫做‘丛林法则’!

    是吗?

    不是吗?

    “好狗,狮头,干的漂亮!”周楷冷眼观战,不失时机地一声赞美立刻将狮头从胜利的陶醉中拉回现实。

    狮头,在主人面前你就是一条狗,主人是战无不胜的神,你甚至斗不过主人手中的那根白蜡杆。

    狮头瞟了一眼杂毛头狗,把它带到主人身边,头狗见了主子,竭力摇摆尾巴,满脸谄媚之色,周楷拍拍杂毛狗头说:“老二,给这位败将取个名字吧。”

    桢儿讨厌这条摇头摆尾的哈巴狗,就像讨厌天天讨好哥哥的自己一样,没好气的说:“这家伙奸馋懒滑没骨气,见风使舵怕死鬼,应该叫它‘鬼子头’,这条黑狗寡廉鲜耻,叫‘失节’余者众狗就叫‘鬼子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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