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皇帝斩我满门,我灭他全族夺江山 > 第121章 母子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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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叹息道,“别提了,我是被人绑了的。”

    说着,我指了指额头,“瞧瞧,都受伤了。”

    “谁干的?”踏雪蹙眉,“咱们怎的都不知道?”

    “沈煜来了,他的人轻功好,不被你等发现也属正常。”

    我在前方走着,问,“踏雪哥,开春儿便要开工了,图纸什么的都准备如何了?”

    踏雪道,“差不多,就是觉着咱们这样是否太浪费了?”

    “怎的算浪费呢?”我笑道,“兄弟们跟着咱们出生入死的,没个家怎么成?”

    “东周既然无战事,咱们便在这里给大家伙儿安个家,都娶个媳妇回来,将来不打仗,老婆孩子热炕头,小日子也算得上舒坦。”

    “若是真打起来,还能留个后,死了,也有人给他们烧点纸钱。”

    想到萧七郎,我低声道,“踏雪哥,我近日要回去一趟,我想去看看五哥。”

    “莫要对外声张,另外找个与我身形差不多的兵士假扮我,免得沈煜又追去。”

    踏雪挠了挠头,道,“你俩这事儿,从京城到漠北现下又追来东周,他对你可真是用心良苦。”

    “狗屁的用心良苦。”我不屑道,“进去喝茶,别瞎操心了。”

    -

    当夜夏从武去了夏从文营帐过夜,我则是搂着洗得奶白奶白的小念雪。

    这辈子,我还是第一次搂孩子睡觉。

    一整夜,我都没舍得睡。

    不时在她的发顶亲吻两下,寄托我对儿子的思念。

    沈煜太过分了,真该让他在那里自生自灭,免得又出来祸害我。

    被窝里忽地一阵湿热。

    我伸手摸了一把,我的亵裤湿了。

    竟是小家伙尿了!

    我笨手笨脚地将她的小裤子脱下,将干爽的褥子塞进她的身下。

    原来带孩子是这般辛苦的。

    可我宁可辛苦,也想亲手带自己的孩子。

    沈煜既然说了孩子在我娘那里,那我还等什么。

    起身换了衣裳,收拾好行装,我上榻搂着念雪,一直捱到了天亮。

    小家伙还在熟睡,我跟夏从文和踏雪打了声招呼,便独自骑马离开。

    嘴上说的是看五哥,当然这趟回去自然是要见五哥的。

    重点还是孩子。

    没机会就算了,机会来了,我岂能就此放过。

    汗血宝马的速度极快,只短暂歇息后持续赶路,七日便到达了江边。

    江面结了冰,我催马直接从上面走了过去。

    一路前行,终在萧七郎祭日前赶到了漠北大营。

    近一个月,人困马乏,我一进军营便跑到自己的营帐,倒在榻上一动不动。

    莫庭轩等人听闻我回来,齐齐冲了过来。

    “小妹怎的了?出什么事了?”

    我抬了抬眼皮,摆了摆手,“无事,我就是太困了。”

    “我儿子在哪里,我娘在哪里?”

    “你等着,干娘就在营寨中。”

    陈忠赶忙出去喊人,莫庭轩坐在茶桌前十分安静,小三和小四坐在床榻边,想跟我说话,又怕我太累了。

    “给我来壶浓茶。”

    莫庭轩赶忙提起热水壶给我沏茶,又混了些许温水。

    “小妹,那边儿可还好?”

    我接过茶壶,对着嘴儿直接灌了下去,擦了擦嘴角,道,“还成,咱们都有了新身份。就是沈煜那厮又追过去了。”

    “他怎的又去?”小四急道,“他没对你怎么着吧?”

    我摇了摇头,没把我们坠崖之事说出来。

    “玉婉,你回来了,快看看腾霄。”

    娘迈着小碎步,离我老远便喊我看孩子。

    “腾霄?谁给起的名字?”

    我诧异道,“不会是叫沈腾霄吧?”

    “对对,就是这个名字,沈煜起的。”娘终于走到我面前,将孩子放入我怀中。

    白胖白胖的小家伙,模样像极了沈煜。

    我问,“他怎的舍得把孩子给你?”

    娘不屑道,“两百万两银子买回来的。”

    “啥?”我嘴角抽了抽,“他跟我说他去寻我,把孩子给你带。”

    “这人啊,也不知道长没长心。”娘无奈道,“他抱孩子来寻我,问我有没有银子,镇北军那边儿发不出军饷。”

    “我问他,孩子能给我带一阵子吗?”

    “他反问我能借给他两百万两银子吗?”

    “这哪里是借。”我抬手轻轻拍了小胖子一下,“你要是敢随了你爹,我便把你送去北疆喂狼。”

    “你个嘴硬的,竟胡说。”娘看了眼莫庭轩,思索片刻又道,“你大哥前阵子成亲了,娶的是咱们这的一个医女,模样算得上极美,现下那姑娘已经有了身子。”

    医女?

    漠北军营的所谓医女都是青楼女子,我会不知道吗?

    心中滋味难明,我还是笑道,“恭喜大哥了。”

    “来年再见,你就当姑母了。”莫庭轩笑道,“老二他们也都成家了,娶的都是咱们这的医女。”

    此刻我还能不明白吗,定然是沈煜做了什么,迫使他们如此。

    小家伙口中吐着泡泡,舌头还不时伸出来舔一舔,我盯着这张如同拓印般的脸,心绪纷繁,好一阵,我才将孩子还给娘。

    “我睡会儿,明儿一早起程给五哥上坟去。”

    “大哥,乡胡记得带上,酒水也别忘记拿。”

    “好。”莫庭轩等人应声离开,我扯过棉被将自己裹在里面。

    -

    萧七郎的坟头应是有人打扫,周围的雪很厚,这里却是极为干净的。

    我抱着乡胡,在坟头拉了一阵。

    莫庭轩等人纷纷捂上耳朵。

    小四道,“你确定老五喜欢听这个?”

    “铛里个铛,铛里个铛,五哥威武美名扬!”

    我吸了吸鼻子,道,“五哥,你最爱听这句了对吧,咱们不跟他们玩。”

    “我儿子明年就能来给你上坟了,沈煜那厮给他起名叫沈腾霄,我明儿就去官府让人给他改名叫董腾霄。”

    “五哥,咱们走一个!”

    说罢,我倒了两碗酒水,一碗洒在面前雪地上,一碗自己干了。

    “五哥,你还记得在九龙山的事儿吗?”

    “你当时给我一大碗白水,他们以为是酒,还想揍你来着。”

    “五哥,他们几个最坏了,一个个都说好的不成家,还说要娶我,现下媳妇孩子都有了,全都不管我了。”

    “不是不管你。”小四赶忙道,“沈煜那厮属实够狠,他把咱们粮草给端了,一百车稻谷,两百车小麦全都劫走了。”

    “他亲眼瞧着咱们几个成亲,洞房,才把粮食还回来。”

    “现下北齐粮食有多金贵,你又不是不知道,不就是成个家吗,不跟你,熄了灯,这天下女子,咱们跟谁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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