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我大明武德充沛但选择文化胜利 > 第473章 陛下,你看了今天的《大明时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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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时报》的头版头条上,是数幅拍摄于一个月前的黑白照片。

    西安保卫战作为大明西域经略的第一战,既旗开得胜,令胡人肝碎胆寒,也为后来一个月解放陕西全境的战斗奠定了基调——毕其功于一役,勿遗害于子孙。

    西安保卫战具有极端的重要性,因此这些拍摄于西安城外的战地照片便是整个秦地解放战争最佳的剪影。

    以上道理白夏儿都懂。

    但是其中一张照片左起第三个,带着防风镜、叼着雪茄,咯吱窝里夹着煤气罐,高大肥胖的大叔是怎么回事?

    这也太眼熟了吧?

    白夏儿揉揉眼睛,经过反复确认,事迹中扛着六管加特林斩阵夺旗,先登延州府的西北军副司令,正是自己那位老父亲!

    这……

    白夏儿顾不得等公交车了,拉起小女仆一道跑回了炮兵指挥学院。

    不一会儿,一部大排量的汗马越野车从学院中开了出来,一路飞驰向大元帅府。

    ·

    开车的自然是是皇家炮兵学院技术9级火炮专家,正团职教官殷素素中校了。

    她的车技可比朱富贵强多了,手握方向盘的时候,那股子的野性美绽放地淋漓尽致,让白夏儿都忍不住觉得,原来女子也能这么帅。

    从炮兵学院到大元帅府一路都是人烟稀少的郊区大路。

    仅用了二十分钟,汗马越野车就停在了大元帅府的地下停车场里。

    大元帅府其实也是新皇居的一部分,不过与朱富贵一家日常居住的寝宫摘星台相距较远。

    将汽车熄火,殷素素打开车门,白夏儿扶着因为晕车而眼冒金星的吉莉安走了下来。

    “跟我来吧。”

    殷素素将车锁好,潇洒地将车钥匙转了一个圈,走上了楼梯。

    白夏儿咽了口口水,拉着五迷三道的小女仆匆忙跟上。

    ·

    虽说白夏儿主仆是殷妃娘娘亲自带来的客人,不过大元帅府的侍卫依然很尽责地对两人进行了搜身。

    当然,执行搜身的是女锦衣卫,不然谁敢对大明皇妃动手动脚?

    殷鼬指挥使第一个把他做掉,而且还不是砍了那么简单,诏狱的花样估计都不够玩的。

    确认几人没有携带武器,并且填写了数张表格之后,几人终于得以进入大元帅府内部。

    说实话,朱富贵花了近两万人力,用掉无数钢筋水泥造出的奇观还是很有压迫力的。

    至少第一次来这里参观的吉莉安连晕车都忘记晕了,缩在自家小姐后面亦步亦趋。

    毕竟作为一个白人,她在接受案件和政治审查的时候是最严格的。

    ·

    大元帅府进深很深,内部十分曲折蜿蜒,锦衣卫所属的大汉将军手持防爆金瓜,十步一岗,五步一哨,这些无不说明着这座天下兵马大元帅府的权威。

    兵部之令无大元帅府审核加印,一律无效。

    而大元帅府则可以越过兵部直接调动天下兵马,包括天子亲军锦衣卫及凤都卫戍部队。

    可以说,大元帅府才是大明最高的军事决策机构,大元帅才是最高的三军统帅。

    兵部侍郎只是国防部长而已。

    当然,大元帅由且只能由领导一切的富贵大帝兼任。

    山河千里国,城阙九重门。

    不睹皇居壮,安知天子尊。

    白夏儿走在的富丽堂皇回廊上,忍不住想起了这首骆宾王的诗。

    这时候,一旁的窗户上恰好倒影出她出水芙蓉般的清澈容颜。

    看着这张一直令自己很有信心的脸蛋,白夏儿第一次有些气馁。

    除了青梅竹马的羁绊,难道只是因为自己模样好看,就能配得上他吗?

    用了五年时间便平定万里山河,令千万百姓由鬼变人,过上幸福的生活,这样的男人,又怎么会是好色肤浅之人呢?

    这怎么可能……

    “咳咳咳!”

    殷素素的咳嗽声让白夏儿拉回了思绪,只见她站在一间特别威严的办公室的大门外,用力敲了敲门,“报告!”

    “桥豆麻袋!”

    里面的家伙显然被殷素素的声音吓了一跳,一阵叮铃哐啷之后,朱富贵打开了们,衬衫都系错了一个扣子。

    在他后面,是小脸通红的毛利兰。

    “小兰是来给朕送下午茶的,所以朕一时情急才会说她的家乡话的。”

    朱富贵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道,“你看,三点钟嘞,饮茶先啦,该饮茶了!”

    “嗯嗯,我知道。”

    殷素素毫无诚意地点了点头,然后白了他一眼,道,“我又不是来查岗的,反正你晚上缴租没问题,我就没问题……算了,不说这个了,今天不是我来找你,是这位白姑娘找你。”

    “白姑娘?”

    朱富贵愣了愣,这才注意到站在殷素素身后,一脸古怪的表情,仿佛有什么信念被打算了,又仿佛如释重负,心有窃喜的矛盾样子。

    而且她还剪了短发。

    偷瞄了一眼身旁乌云盖雪,长发如瀑的小兰,对比了一下眼前的干净利爽的白姑娘,再看了一眼古铜肌肤,胸部饱满,臀似蜜桃的殷素素,朱富贵终于明白春兰秋菊这个词语是什么意思了。

    “那个,大家先进来饮茶吧,奴家真的是给陛下来送茶的……”小兰呐呐地发出了邀请。

    ·

    天地良心,朱富贵真的不是一个白日宣淫的昏君。

    之前为了训练白夏儿,或者说,为了以身作则,表明自己没有迫害她,殷素素也在军营中住了一个月,只在中间回来了一次。

    而朱莉乘船去欧洲了,准备利用明俄战争做空卢布,在俄国人最脆弱的金融领域再给他们一刀,顺便赚一笔小钱。

    毛俄太穷了,油水远不如法国人多……

    这样朱富贵的枕边人就只剩下了毛利兰一人。

    这难免让龙精虎猛的朱富贵陛下有些欲求不满,尤其是到了下午,根本不想处理文件,只想放松一下,所以才打电话让小兰来送奶茶的。

    ·

    不管是不是真的如此吧,反正殷素素也没打算追究,其实也没啥好追究的,以殷素素便阅资料得来的知识,富贵他其实已经算是非常检点的皇上了。

    比如满清那个叫做十全老人的老家伙,就比富贵他坏多了。

    总之,此事被轻轻揭过,朱富贵问起了正事。

    白夏儿咬了咬嘴唇,问道:“陛下,你看了今天的《大明日报》了吗?”

    “报纸啊……”

    朱富贵点点头,“朕一向是喜欢读书看报的,朕也很爱好文学,经常会在报纸上发表雅俗共赏的诗歌呢……”

    “这些民女都知道……”

    白夏儿脸蛋一红,声若蚊呐。

    自己问他有没有看到报纸上父亲的照片,他却顾左右而言他,说起了诗歌。

    这看上去似乎是在扯开话题,但白夏儿知道,这是富贵陛下给自己的暗示。

    诗歌……

    白夏儿一下子就想起了之前朱富贵送给自己的那块写着《从前慢》的手帕,心中满是甜蜜。

    因为军训要大量出汗,还要钻泥坑,所以手帕被白夏儿放在了行礼包中,没有贴身存放。

    不过她不看也能在脑海中复原出来。

    上面是陛下亲笔写的,他和自己的童年,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约定此生……

    “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那座慢悠悠的钱塘小镇,那些慢悠悠的骡马车,还有西湖边的热腾腾的肉馒头,全都融入到了优美的句子里。

    陛下还特意用十岁孩子的稚嫩笔迹写字,就更明显是为了便是唤起属于两个人的记忆了……

    一时间,白夏儿觉得什么番邦妖妃,什么乖巧和女,都不显得那么面目可憎了。

    自己才是陛下真正爱着的那个人。

    只是因为该死的汽车、该死的内燃机,还有该死的电报电话,才让事情变得这样复杂的!

    刚才那个和女不就是说,自己是被电话叫过来的吗?

    嗯,事实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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