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谪花娇 > 第两百二十一章 在春天相遇,在冬天长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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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蜀暮春的天气不寒不暖,凉飕飕的夜间让人想要早早钻进被窝。

    值夜的下人给秉烛夜读的蜀王备了暖手炉,但最近蜀王有了其他暖手工具,一只异常可爱的小兔子。

    上山散心的蜀王从捕兽夹中救了一只小兔子,本来下人们说要做麻辣兔丁,但蜀王看着小兔子那可怜又可爱的模样不忍心,便养在家中。

    小兔子十分安静,仿佛能够听懂人话,蜀王爱怜它,也不将其拘束在笼子内,让它可以满院子跑。

    可是小兔子只喜欢围着他打转,喜欢粘着他,往他怀里面钻。

    “你是,把我当成你的妈妈了吗?”

    笑问小兔子的蜀王心情甚好,言动物无名,仍旧是动物。若动物有名后,便是灵兽。

    于是,他给他的粘人精灵兽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做“卯春”。

    他们在春天相遇,在冬天长别。

    他认出了雪地上躺着它,不会有错,是他的那个粘人精小兔子。

    女帝突然下诏命蜀王回京,当时蜀王异常不安,感觉大祸临头,命不久矣!

    整个蜀王府上也是乱成了一锅粥,根本没有人顾及一只小兔子。

    回京的半路上,蜀王才想起他的暖手炉小兔子卯春。

    管家表示,动身之前,有寻找小兔子要将其一同带入京。

    但是不知为何,平时总是呆在蜀王房间的小兔子不知去向。官家差了好几名下人去寻,也未能找到。

    丢了小兔子卯春,蜀王眼中满是失落,老管家就言等到了京城,再寻几个毛色更好更漂亮的小兔子来。

    “又不是它,只是替代,罢了!”

    蜀王觉得,小兔子卯春与他有一段儿缘分,在凄苦的暮春,温暖了他的心和手。

    只是缘分尽了,自然是要分别。

    只愿,它能重返山林,而不是成为别人的盘中餐。

    那时的蜀王,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他与小兔子卯春的缘分还未了!

    万物皆有灵,它是因为有了名字,才能化妖的吗?

    它是为了来寻他,才到的京城吗?

    所以,她真的从未骗过他!

    她做出今日的选择,只因为,她是妖,想要帮助同伴朋友,而非受人差遣,与他为敌。

    突然间,蜀王感觉自己好似喝了一口混着墨汁的醋,喉咙酸涩难耐得厉害。

    他想起,她曾问过他,上古时,人与妖相爱通婚,甚至创造出了神的部落。为何到了如今,人却如此排斥异族?

    她不明白,人与妖,有什么不同?

    当时他言,妖类嗜血成性,不懂何为感情,同族常自相吞食,这便是人与妖的不同。

    可如今,她用自己的行动,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反驳了他。

    妖也会珍视友情,珍惜爱情。

    即使被抛弃,也能跋山涉水,不远万里,到达对方的身边儿。

    他这半生,看过太多人情冷暖。

    自从母亲将他丢弃到巴蜀后,有太多曾经无比亲近的人,从此陌路。

    而当他再复从前荣光时,那些曾践踏他、无视他的人又蜂拥而至,

    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

    他对此,表示理解,但不代表他不伤怀。

    可又谁能想到,芸芸众生中,有一只兔子,无论富贵贫穷,没有私心的想要伴在他身边。

    他在她倒下之前,看到她在朝他笑。

    笑容真心且灿烂,没有一丝的怨恨。

    她坦坦荡荡,从未做过对不起他的事情,一切以他为先。

    此时此刻的他甚至怀疑,她入宫刺杀女帝是为了他。

    终究,是他负了她!

    “救回她。”

    蜀王给灵芝和玛瑙二人下达了一个不可能完成的命令,二人“扑通”跪倒在地。

    “属下无能。”

    眼底闪过一丝绝望的蜀王,又眸光锐利的扫过锦衣戍卫。

    红色披风迎风招展的锦衣戍卫也都呼啦啦跪在地上,双手抱拳,垂下头:“王爷恕罪,属下无能。”

    心脏痛得厉害的蜀王视线已经开始模糊,他扫向其他人,目及之处,所有人全都“扑通”跪倒在地,说着令他绝望的“属下无能”。

    眸光彻底暗淡的蜀王,盯着远处地面上那一滩血,他好像看到,她还站在那里,在对他笑。

    “哇”的一声,蜀王喷出一口鲜血,身体摇晃一下,险些摔倒。

    玲珑与腊梅急忙一左一右扶住,直起身的蜀王一言不发,极柔的阳光洒在他苍白的脸上,温暖融化着他眼中的寒霜。

    过了许久,眼神儿渐渐转为空洞的蜀王,花费所有力气,吐出一个字儿。

    “回。”

    他翻身上马,双手紧紧的环着怀中的小兔子,像是一个落败的将军,任由识途老马驮着,行向不知何处的远方。

    城西西市,道上门前的积雪已清,家家户户暖阁红炉,酒泛羊羔。

    京城最大的酒楼顺福楼人满为患,火红木炭烧得劈啪作响,三五好友围坐一桌儿,从午时开始饮酒,准备喝到晚上再换地方继续。

    突然一队官兵闯进酒馆,一时间,鸡飞狗跳。

    二楼几个无所事事的官家子弟正在饮酒作乐,听到一楼有人叫嚷起来,以为有人似他们平时一般喝醉了在闹事儿,立刻一个个站起身,朝一楼怒骂:“哪个狗崽子......”

    刚骂了半句的林峰,看到无风自舞的黑色披风,还有以金线绣饕餮图案的红袍,立马闭嘴收声,一屁股坐下。

    朝廷百官暗地里皆骂锦衣圣者是女帝养的狗,但是明面上若是遇到,一个个都变成了狗。

    而朝廷命官与锦衣圣者,同样都是女帝御驾前的狗,但狗与狗不同。

    若有谁胆敢惹锦衣圣者这群疯狗,当晚就会变成丧家之犬。他们想要收拾谁,都不会过夜。

    别说林峰的爹只是一个小小侍郎,就是王侯将相看到这些人,也得低头哈腰。

    在锦衣圣者这群人面前,是虎得卧着,是龙也得盘着!

    二楼的一群二世祖,全都缩着肩膀低着头,不敢与楼下的锦衣圣者对视,生怕惹其不快。

    大冬天摇着扇子的英招,朝二楼的二世祖们挥挥手,露出一口白牙。

    “苍风,你轻点儿,别吓坏了楼上的公子们。”

    眸光阴鸷的苍风,凉凉的瞥了一眼二楼,然后面无表情的朝手下的人一摆手。

    “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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