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学 > 与顶流参加离婚综艺后,我爆红了 > 第一百六十八章设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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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沫沫沿着记忆中的路线拐进江边一个小巷子,这里的屋子都拆迁了一半了,破败的墙体上印着朱红色的“拆”字,穿过这条小巷子就是她所读过的高中,承载着她青春悸动的时光。

    她眼神有些恍惚,这里没人住,有几盏路灯坏了都没人来修,她走在一段漆黑的路上,有些看不清脚下。

    过了大概十秒,她的眼睛渐渐熟悉了这黑暗的环境,她感觉不到任何害怕,马拉西亚的小黑屋可比这拆迁处要黑太多了。

    “咔嚓”。

    一声非常轻微的声音骤响,大概是处于自己永远不会忘却的那段记忆,她莫名感到一阵害怕,汗毛都立了起来。

    她沉住气,速度不减地往前面亮堂处走去,垂在腿边的手紧紧握拳,透露出她的紧张。

    她的心底就像压了一个秤砣,她没走一步它的分量就会重上一分,压得她快喘不过气来。

    亮光亮光!

    有光就能驱散黑暗。

    她目光灼灼地看着前方亮起的路灯,心都快跳到嗓子眼了。

    她抬起最后一步,即将跨进那片亮堂处,一只手突然伸了过来,一把堵住她的嘴巴,另一只粗壮有力的胳膊拦腰桎梏住她,难掩的一股烟味儿窜进她的鼻腔,她惊恐地睁大了眼,四肢疯狂飞舞着,好像她再努力点就可以挣脱开身后的绝对桎梏。

    她想要光。

    黑暗中的人无情地将她拖拽进身后无尽的黑暗,她急中生智张嘴,死死咬住了那只粗糙的手。

    “嗷!”秦黎发出一声惨叫,一把将她摔到身后的砖头堆里。

    “啪!”

    白沫沫轻盈的身体重重砸在满是灰尘的砖头堆中,全身传来刺骨的痛,像是她上次意外流产那么痛一般。

    “他妈的!臭婊子!竟敢咬我!”秦黎气急败坏地走了过来,抬脚重重踩向白沫沫的腰部。

    “啊——”她柔软的腰腹被迫和坚硬的砖头贴近,摩擦带来的痛感令她顾不上心口的苦闷和绝望,惨叫出来。

    秦黎查看了一下自己右手上的一把牙印,都被咬出血来了,这臭婊子以前可没这么横,定时攀上了有钱人,想把他这个包袱甩掉。

    难怪他在逃亡路上怎么也打不通她的电话,季玥的事情败露,说不定也有她的参与,毕竟她是陆欲凌最忠诚的一条狗。

    想到这,他抬脚,还没等白沫沫喘口气,他又重重踩了下去。

    胸腔被蛮力挤压,她倔强地抬起头,嘴巴张得老大,妄图让空气进来些。

    她不想死,死得应该是秦黎这种畜生,她不能死,她很快就能摆脱他,成为一个红极一时的大明星。

    凭什么她白沫沫要这么苦,她会靠自己的努力将日子过好。

    她不能死!不能死!

    “求你!”白沫沫用尽全力吐出这两个字,妄图阻止身上那个畜生的暴行。

    可秦黎是畜生,他断定是白沫沫耍了心思害他狼狈至此。

    他靠跟踪姜念知道了他和季玥的事情败露,提前开溜,为了避免被警方抓到,他没有乘坐任何需要身份验证的交通工具,一直全副武装着,手机也扔了,全靠身上的那点现金引路换取吃食。

    吃碗面还得时刻留意周边人,即使有个路人对看他一眼,他都会十分警觉地离开。

    四天,他没睡过一个完整的脚,每次都是狼吞虎咽吃着东西,生怕因为吃东西分散了自己的注意力,被警方抓住。

    好在皇天不负苦心人,他翻上一辆通往苏市的大货车,来到了白沫沫所在的城市,他靠着白沫沫在社交平台上秀恩爱的图片视频,找到了她和张央的爱巢,跟了他们一路,在酒店门口吹了一晚上的江风,总算逮到机会抓住白沫沫这个骗子了。

    他踩了一脚又一脚,白沫沫呕出一口血来,半天没什么动静,他见状收起脚,俯身一把将地上的人拽了起来。

    白沫沫的嘴角都是血沫,两眼死死闭着,白嫩的脸上灰扑扑的,沾满了尘土,整个身子跟面条似的,软绵绵的,昂贵的外套被甩在地上,像一块破布,露腰的酒红色礼服像是死透了。

    “这么不禁打?”秦黎蹙眉,有些紧张起来,捏着白沫沫的后领,空出一只手,在她鼻尖探了探,半天感觉到一股儿微弱的气息。

    他拿开手,将人往他肩上一抗,脚步飞快,闪进一栋拆了一半的居民房中。

    白沫沫是被一盆冷水浇醒的,刺骨的冷水泼进她的鼻腔,将她生生呛醒。

    她剧烈地咳嗽着,受伤的腹部和腰部因为颤抖疼得她五官都皱缩在一块儿。

    很疼很疼,但还好她还活着。

    她翻了个身,仰躺在地面上,四肢还能动,她缓缓移动着双臂,摸了摸自己的脸,没有什么伤疤,她还能继续她的未来。

    一股淡淡的烟味儿飘荡在昏暗的空气中,白沫沫吸了一口气,又吐了出来,她知道那个畜生还在这。

    黑暗中只有秦黎的烟头一亮一亮,他猛吸了几口,将烟蒂扔在脚下,用脚踩了一下,缓缓抬步走了过来。

    白沫沫睁着眼,听那双阴狠的眼相对。

    “你想杀死我。”白沫沫轻笑着,可没笑几声,就剧烈地咳嗽起来,狼狈不堪。

    秦黎微微侧过脑袋,饶有兴趣地睥睨着仿佛是只蝼蚁一般的白沫沫。

    他当初怎么会选择她呢,一是够漂亮,清纯中多了丝风骚;二是够贪,妄图用一纸婚姻改变自己的阶级;三是孤零零一个人,就是死了也没人会去查。

    他知道她有个年迈多病的父亲,叫白孝全。

    他这辈子最成功的是就是将女儿送出了大山,他一直等着自己的女儿好好学习,将来能把他也接出大山。

    可是哪有这么简单的是。

    他的女儿被大都市的繁华遮了眼,高中三年只有高一寒假回家过一次,那时的他已经察觉到女儿变了,皮肤变白了,人变漂亮了,内向的性格也变得咄咄逼人,对着家里的一切连同他这个佝偻老人一起挑剔。

    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有回来过,听说她过得很好,仁资助她的那个老师夫妇做了爹妈,不再被人看不起,过起了大小姐的生活。

    三年一晃,她便上了他们市最好的大学,虽然专业不好,但这个名牌大学的牌头在,总也是好的。

    他在她大三那年就病了,都说养儿防老,他一把屎一把尿将这个女娃娃拉扯大,到临死前了也见不到她的身影。

    村长看不下去了,去寻她,他硬撑了三天前,好不容易村长又踏进他的破门槛,他挣扎着想抬头看一看,浑浊发黄的眼却怎么也看不到自己心心念念好几年的女儿。

    村长抽着旱烟,叹气道:“沫儿去国外了,说是嫁了个有钱人,书也不读了。”

    哐当。

    他原本挣扎的脑袋又跌回发黄的枕头上,他闭上眼,张嘴想吐出个“好”字来,却独流下两行浊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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